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
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并且不设上限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
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他即将高中毕业
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德国有很多荒唐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
。因为他知道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选择专业等问题。他的机票和饭费 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
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
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
。
